之前让老高帮我剃了。
侧过去,镜子里的自己依旧是美好的,甚至还有那个夜里他掐出来的淤色,凝在那里,仿佛是一片蓝紫色的鸢尾。
这个屋子外面也种满了鸢尾花。春天的时候,仿佛草地上升起了好多好多只纷飞的小蝴蝶,伴着院子里盛放的槐花,雪白的,浅蓝的,缠在一起,搅在一起,说浪漫到也算不上,只是让人不那么孤独罢了。
毕竟老高也没办法一直留在这。
他的法师朋友留下了一只乌鸦,却不怎么叫,是个脾气古怪的坏家伙。
一年四季,没有三餐,只有日夜交替。虽然我看不见时钟的指针,但我知每十五次月升,老高就会来。在这期间,花和鸟,草与木,我本以为无足轻重的一切,都在这两年里变成了我最重要的朋友。
我换上了他喜欢的薄纱连衣裙,把肉藏在两片发紧的半透明绿色纱织里,远远瞟一眼秽比凑近了更让人心绪泛滥。
这两年,他钟爱我穿黑色红色,但我其实偏好绿色和金色。
我隐约记得,有条深绿色的长裙,特别贴,如果我穿了,他就会从后面抱我,把手放在我微突的小腹上。然后咬着我的耳朵,反反复复叫我的名字,那酥麻的气音会透过我的肌肤穿入我的心脏,把我说得整个人浑发。
我很爱他很爱他的。
只有和老高爱才能缓缓的高,以往的那些不中用男人们,只能让我在浑酸麻之后不耐烦地假装高安对方。
可他就像是纵着我海的古神,慢慢地推动我里的官,从黏到官内的接口,每一都沾满了他的和味,仿佛从阴到心脏都被他重塑,直至不自主激发自己全积攒的和爱。
谁能不沉醉呢?
我本以为他憨憨傻傻凑合过日子,但其实日渐沉迷。
最后竟然放弃了对安逸生活的那点期望,
我从未羡慕神仙。
如今,这里的横梁和地基都有黄金,我住在这华美的牢笼里,连鸳鸯也不羡慕了。
我只要长厢厮守。
可我们不到的,婷婷。
血浸地越深,说明玉碎得越厉害,或许再有几次它就会彻底崩坏。
造金屋,树邪槐,封血玉,我想尽了办法把她的影子留在这个丑恶的世界上。但是金屋寂寥,槐花易落,而浸过她血的玉石每在我自己的血里中摩挲一遍,就多生无数裂隙……
闭上眼,也只能在古镜里窥见几分她的容颜,时而放浪形骸,时而俏可人,只是她上那些暧昧痕迹,会不断提醒我极痛之日的种种过往。
启明星升起时,我在窗台上用吻抚她刚刚理干净的阴阜,只剩下尖都无法感知的茬,特别素,特别,很诱人,怎么吃都吃不够。